(一)指挥中心(局办公室)
掌握全县公安工作情况,收集、分析、报告有关敌政社情和各类公安信息;负责授权的警务指挥及协调工作;负责起草审核规范性文件和全局性会议材料、汇报材料;负责局领导重大政务活动的上传下达和有关事项的督查督办工作;负责人大、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公安统计、保密、文书档案及机要文件、机要通信等工作;负责110接报警和指挥处警工作。
(二)政工室
负责全县公安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承担全县公安民警警衔日常管理,民警教育训练,公安宣传及表彰奖励工作;负责全局民警的考察及干部呈报、任免、调配、劳动工资、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承办全县公安系统技术职称呈报工作;负责并指导对党员的考核、评议和发展新党员工作,协助局党委管理全局各支部党的组织、纪律和作风建设;协助有关部门管理全局机构编制及领导班子建设工作,负责全局计划生育工作,指导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工作。
(三)警务督察大队(与纪检监管机构合署办公)
负责全县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按照规定承办、协办全县公安民警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组织实施全县公安机关的警务督察工作,对全县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依法改选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等情况进行现场督察;负责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投诉、举报,并负责调查核实和回复工作;负责公安内部财务、装备、基本建设的审计工作。
(四)警务保障室
负责财务装备、警备保障、科技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
(五)刑事侦查大队(下设情报中队、重案中队、技术中队、侵财犯罪侦查中队、图侦中队、有组织犯罪侦查中队)
负责全县公安机关打击刑事犯罪的侦查工作;掌握、研究、分析全县刑事犯罪动态、趋势,收集、交流、通报刑事犯罪信息,拟定预防的打击对策;组织实施全县重特大刑事案件、重大集团犯罪等侦查工作,承办全县黑社会性质犯罪案件、有影响的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的侦破工作;开展网上追逃工作、刑事特情建设、阵地控制等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刑事技术、现场勘查、检验鉴定及刑嫌调控工作。
(六)治安管理大队(下设特种行业管理中队、危爆物品管理中队、侦查中队、食品药品侦查中队、基层基础与内保中队、警卫股,与行政审批服务股合署办公)
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负责治安部门管辖的刑事案件侦破和群体性事件处置工作;负责指导和管理枪支弹药、民爆器材、剧毒物品、烟花鞭炮、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的治安工作;依法管理全县范围内集会、游行、示威活动;承担全县警保卫工作,实施对国内外来沅警卫对象、在沅召开的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警保卫工作;指导和实施全县保安服务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工程建设的治安保卫工作;组织、指导开展群众性治安防范工作。负责行政审批相关工作。
(七) 巡特警大队(下设巡警一中队、巡警二中队、巡警三中队、反恐突击队)
负责承担城区及指定区域内的110接处警工作;组织开展以控制“两抢两盗”等可防性案件为重点的城区巡逻防控工作,及时发现和打击处理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先期处理突发性事件、现行违法犯罪和治安事故;参与打击严重暴力犯罪、恐怖犯罪的工作,参与对抗性强的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和大型群体活动的安全保卫活动;参与重大灾害事故的抢险救灾,为危难群众提供紧急救助服务。
(八)禁毒大队
掌握全县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动态,研究拟定预防、打击对策,承办毒品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开展毒品预防教育、禁吸教育、禁种铲毒工作和公共娱乐场所实行禁毒管理的工作;依法对麻醉、精神药品安全和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仓储、销售、运输、买卖进行监管;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禁毒工作;
(九)国内安全保卫大队
负责掌握影响国内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情报信息,研究拟订相关对策;依法打击取缔“法轮功”等邪教和其他非法组织;负责对维权活动、非政府组织进行调查工作;负责民族、宗教、意识形态领域等方面维护国家安全工作。
(十)法制大队
负责拟定公安法制总体规划;组织开展案件审核、执法检查、考核评议等内部执法监督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法律审核工作;负责输行政复议、听证、行政诉讼、国家赔偿工作;负责公安内部的法制宣传和普法工作;负责劳动教养案件的审核和呈报等工作。
(十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掌握经济犯罪动态,分析、研究经济犯罪情况,拟定预防、打击对策;《公安部刑事案件管辖分工规定》管辖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和侵犯财产罪中的77种案件等。
(十二)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加挂沅陵县公安局科技与信息化管理办公室牌子)
负责全县公共信息网络和国际互联网的安全保护工作;掌握信息网络违法犯罪动态,提供犯罪案件证据,负责涉网行政案件的输和网络案件的协办;研究拟订信息安全政策和技术规范,指导并组织实施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
(十三)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
负责全县人口、户籍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人口统计工作;负责对流动人口、重点人口、监外罪犯的管理和人口信息工作;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边境通行证工作;依法管理全县出入境工作。
(十四)交通警察大队
负责全县城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维护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负责预防、控制和打击涉车涉路违法犯罪;负责机动车辆管理和驾驶人管理工作;参与道路建设中的交通安全设施的规划、设置。下设九个直属中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中队、城区中队、官庄中队、五强溪中队、筲箕湾中队、七甲坪中队、深溪口中队、马底驿中队、二酉中队。
(十五)看守所
负责贯彻执行有关监所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负责关押被依法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对在押人员进行教育管理。
(十六)拘留所
负责被行政拘留人员的入所看管、教育和释放工作。